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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托克托被流放饮酒而亡 保太 (第4/14页)
接回京师。接着起草诏书,派遣中书省平章政事只儿瓦歹前往柳林宣诏:“伯颜不能安分,专权自恣,欺朕年幼。变乱祖宗成宪,虐害天下。今命伯颜出为河南行省右丞相。” 天明后,元大都城门依然紧闭。托克托坐于城门上等候。 伯颜遣人进城询问缘由,托克托在城上传旨说:“诸道随从伯颜者并无罪,可即时解散,各还本卫,所罪者惟伯颜一人而已。” 伯颜要求入京向皇帝辞行,不许。所领诸军见伯颜失势,纷纷散去。伯颜无可奈何,南下赴任。 三月,元顺帝下旨将伯颜革职,命其迁至江西行省直隶南恩州阳春县(今属广东)居住。其在途中病死于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市)驿舍。 至元六年(1340年)十月,托克托升任中书省右丞相(正一品),统六部、率百司,他改革旧政,恢复科举考试选拔官员。 至正三年(1343年),不再担任丞相的托克托主编《辽史》、《宋史》、《金史》,任都总裁官。 至正九年(1349年)闰七月,复出任中书省左丞相。 至正十年(1350年)四月,托克托再次担任中书省右丞相。随后发行新钞票“至正交钞”,并派贾鲁治理黄河,成效卓著,赢得水患灾区的民心,被誉为“贤相”。 至正十一年(1351年),开始镇压反元红军(红巾军)。 1354年十二月,被革职,安置于淮安。 1355年三月,托克托被流放到云南行省镇西路。 十二月,平章政事哈玛尔矫诏(诈称帝王的诏书)遣使,次年一月到达云南镇西路阿轻乞,赐以“御酒”。 1356年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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