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任我行之二_第321章:过年前,开朝会(3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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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21章:过年前,开朝会(3) (第4/5页)

《旌德县志》有记载,卢洪春初任时锄强扶弱,悉访习滑横行之徒,置之以法,最后复用宽,故民畏而见德。这说明卢洪春是一位好官,很善于治理一方百姓。

    明朝万历九年(西元1581年),首辅大学士张居正(当朝宰相)下令在全国推行“一条鞭”法,但卢洪春在旌德县推行过程中发现“一条鞭”法“便于官,不便于民;便于城郭,不便于乡井;便于冲繁,不便于简僻”。

    于是,卢洪春就根据各地反馈,撰写《时务论》一文,指出“一条鞭”法有“十不便”的缺陷,竭力反对此法在全国推广实行。虽然从历史发展角度来分析,卢洪春的此举失之偏颇,但他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其实卢洪春的队“一条鞭法”只担忧,是因为朝廷为了方便收取赋税,而降民间财富强行“货币化”,却不知此举大大方便了地主老财与官僚资本对百姓的深度剥削,甚至进化到了“金融资本”即“高利贷”是水准了。

    加上明朝的货币已彻底“白银化”,而民间富人为了财富不贬值乃至增值,就习惯于将大量金银珠宝埋在地下藏好,只留少部分进入市场流通,于是造成“谷贱伤农”和“通货紧缩”,间接引发朝廷财政危机,因为随着白银供不应求,朝廷就没有足够多“钱”来维持运转,只好加倍压榨百姓,最终官逼民反,葬送自己!

    万历十三年(西元1585年),明神宗因宠爱郑贵妃,受不了“枕边风”而以爱废序。于是,明神宗就册封郑贵妃为“皇贵妃”,并企图造成子以母贵的事实,欲行“废长立幼”之事。不过,有不少朝臣对此有不同意见。

    卢洪春任当时任“礼部祠祭司主事”,职掌祭祀仪礼,诰敕册立,也反对神宗此举,并上奏《请并封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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