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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李嗣源的改革(中) (第2/5页)
民身上,所以在征税的时候官府就将这些损耗预先加收。 可是火耗到底收多少?到底有多少的火耗,到底是个什么标准?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比较混乱的,所以这又成了地方官或者政府敛财的一种方式,反正不知道耗多少,那肯定是按多的收,反正多出来的都是自己的,所以很多人都把这个当成中饱私囊的一种方式,在中国历史上这一招用了很长时间。 李嗣源一上台就是将这些不合理的税收废除了,一时间天下处处歌颂李嗣源英明睿智爱民如子。 此外,还有的诏书中还禁止富裕农户逃避徭役,逃避租赋,这种现象在当时可以说是十分的普遍的。 当时和唐朝之前的时代一样,官宦大户有一定数量的田地可以免除一切赋税和徭役,因此,一些人就和这些官宦人家订立虚假的卖地契约,将地写到他们的名下,以此来逃避赋税和徭役。 具体的做法我们我们举个例子。张三是个平民家里有十亩地要交税,而在当地有个大官叫李四,家里的地不缴税,这是士族特权。张三突然觉得把税交给政府不合算,于是就想省点,士族地主李四反正种地不交税,于是就和张三商量,以后张三在每年的收成里给他一部分,然后他就把张三家的地划到了李四的名下,这样一来张三名义上成了没地的人,因为他的地给了李四,所以在税收方面就减轻了很多的压力,而这里原本应该给朝廷的赋税,却交给了李四,这造成严重的税负流失。 这一种模式不仅减少了国家的收入,也使地方官吏为了征够赋税,就将这一部分逃掉的赋税平摊加到普通百姓身上,因为每个地方的赋税都是有规定的,一定要足额征缴。所以一部分人不交税,那么另一部分人就要多交税。 封建社会百姓的赋税和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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