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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充军,女主她力能扛鼎 第231节 (第1/7页)
古人有一个立法原则,和现代的法律非常冲突,叫做亲亲相?隐。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?,当犯罪者不是?犯了十恶不赦中的“十恶”罪名时,作为亲人,有义务为他?隐藏犯罪行?为,隐瞒有理且无罪,揭发举报有罪。 毕竟按照儒家的观念,父母隐瞒孩子的犯罪帮他?收尾、孩子隐瞒父母的犯罪不去举报,这是?多正常的事情?啊? 惩罚的力度也因为身份有所不同。 如?果?是?长辈举报晚辈、丈夫举报妻子、父亲举报孩子,惩罚的程度会比较轻,当然,主?人举报仆人不属于亲亲相?隐的范围。 如?果?是?孩子举报父母,妻子举报丈夫、仆人举报主?人,惩罚的程度则会很?重,最低也是?一个徒刑。 毕竟在这时代的人看?来,这是?不忠不孝不义的行?为,举报者就应该接受惩罚。 通常而言,只有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等不会被赦免的十恶行?为,举报者才能获取一个大义灭亲的名头,虽然在民间仍然遭受唾弃,但是?好歹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。 这也就导致了,明明知道主?家有很?大的问题,奴仆们也会尽力帮主?家遮掩,而不是?举报主?家。 可是?姚芹的立法观念趋于现代。 在北疆治下?,如?果?母亲敢隐瞒儿子的犯罪行?为,一个包庇罪是?少不了的,如?果?她为了儿子还做了一些扫尾的工作,那么被定性为帮凶也不是?不可能。 这也是?北疆法律被儒家诟病最深的地方:孩子不举报父母就视为犯罪,这不是?逼着人不孝吗?! 习惯了后世法律体系的姚芹并不赞同儒家这方面的想法:犯罪就是?犯罪,儿子杀人父母帮忙收尸碎尸,不是?让更多人受害吗?你们父子母子情?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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