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冠_第一百八十一章 鼓励生育古代版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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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八十一章 鼓励生育古代版 (第5/8页)

子,但是家里太穷了,都没有娶妻。齐桓公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,回宫后向管仲提了这件事。

    管仲便同齐桓公建议消减后宫人数,不让宫中有“怨女”,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,从自身做起,带头响应了限制娶妻数量的政策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国家的单身女子就变多了,单身男性们也拥有了娶妻的机会!

    “齐国国君尚且知晓生育问题,人口问题的重要性,玄仁岂不知?论起奖惩措施,我学的最多的还是商君。”

    秦国商鞅“暴力执法”,不生孩子就加倍收税!

    相比于齐国和越国较为人性化的鼓励生育政策,秦国就显得比较简单粗暴了。

    商鞅变法中颁布的法令条文有这样一条: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备其赋。”

    也就是说,如果百姓家里有两个儿子,还不分家过日子,就加倍收他们的赋税。因为一分家,就肯定要娶妻生子。

    在古代,赋税是百姓们最沉重的负担,双倍赋税就等于断了百姓的活路,百姓们负担不起这天价赋税,只能被迫分家娶妻生子,从而增加秦国的人口。

    “端副,属下也知晓这个道理,但凡事需要循序渐进...”

    道理卞粹当然懂,历史他也知晓。

    毕竟汉朝的鼓励生育的政策,本身也很严厉。

    西汉初年,由于刘邦接收的是秦王朝的烂摊子,战乱年代,人口锐减,刘邦就实施了休养生息的政策,其中包含了鼓励人口生育政策。

    汉朝颁布法律,这同前文提过的越国有些相似,规定:“如果百姓家生了一个儿子,官府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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