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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40 (第2/4页)
发,赵谦觉得这书成功的因素,一个是仇恨拉得很稳,三两句话就把读者的仇恨集中到反派身上了,让人各种咬牙切齿。另一个就是节奏快,剧情连贯性强,刚刚装逼打脸完毕解决一件事,立马又出现新的矛盾冲突。 节奏是关键,一本书只要文笔不烂,读起来流畅,加上爽快的节奏,不火都难。 当然了,读者不会管这么多,他们只要看得开心看得爽就行了。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种类型的文章,这完全就是个人口味问题了。之前提到过,老白小白和精白之间的口味差异相当大的,很多老白都不喜欢这种类型的。 赵谦倒是不觉得有什么,当初选这本书的初衷,就是跟败家仔一样,打算走小白文的路子,一路走到尽头。 而败家仔的例子,已经成功证明了小白文 狂暴更新的强大效果,简直横扫一切。败家仔一书凭借强大的更新速度,直接碾压畅销榜上一众大神,以均订一万多不到两万的成绩,击败了均订五六万的顶尖大神。 谁说小白文没意义的? 现在模仿败家仔的书不知凡几,模仿都市修仙的同样很多,走的都是简单粗暴的装逼打脸套路。很多人不屑于写装逼打脸套路文,这点是不正确的,他们能不能写好套路文都不一定呢,不是读过几本套路文就掌握一切。 网文圈还是小白居多的,每年都会有大批小白变成老白,但是还会有大批新人进来补充小白阵营,所以小白的市场永远是最广阔的。 …… 莫栋梁对自己的认知,介于小白和老白之间。 他对套路文不反感,只要写得好看、看得爽就行,管他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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