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……那个……”李白想说不是,但失败了,他低下头,因为实在不喜欢和陌生人对视。
“刚才来了几个人高马大的,把小杨给叫走了,我叫他别出去他不听,还不让我报警,”老板叹气,“今天早点下班吧,你把他扶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。”
李白连忙道谢。
他越站越不自在,暗自庆幸自己留着规规矩矩的学生头,还穿了自己最新的那件白衬衫,扎在黑裤子里,没把塑料袋里那件颜色像红砖一样的棉袄套在身上。其实他不是很冷,这天决定进校园,他出门前就做好了准备,在宽大的衬衣里塞了两层保暖内衣,一靠近校门就把棉袄脱掉藏起来了。主要原因是他不想显得像个社会混混,或是老农民,给杨剪制造诸如“认识来路不明的朋友”之类的传闻,但到了现在,经过对比,他发觉自己和那些在校学生之间仍然存在千差万别。
究其原因可能是,他的确是个社会混混。
拎着个大黑塑料袋本身也是件蠢事。
不过李白觉得这也没什么可自卑的,至少,他剪头发赚得应该比杨剪端盘子多,这几年攒下来的那些钱,若不是非要来北京,他都能给自己买辆小摩托了。
这么胡思乱想着,就看见杨剪从门帘钻出,面对偷瞥的食客,挂着礼貌的微笑。脸和脖子的血污都清理干净,零散挂着水珠,刘海和眉毛也因打湿而显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