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陈桥到崖山_免役新法篇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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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免役新法篇 (第2/6页)

且看好了不给钱、看丢了你还得赔!

    这是看守,收齐了还得运。各位衙前同志们,你们得押运这些物资,架着船、赶着驴,给京城里的皇帝送东西。送的路程远近就看各位的幸运程度了,要是投胎到长江以北。那或许个把月就回来了。要很不巧,您是位江南人、岭南人或四川人,想想来回得多远的路,多大的苦…且还是那个总原则:运到了没奖,运丢了你得赔…

    话说1年多前,就是1069年时,宋神宗偶然间翻看内藏库奏章时,就发现了这么个事:一外地到京的衙前,任务是“纳金7钱”连1两银子都没到,可这哥们居然过了一年都没能交差回家。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的衙前得到了任务。风雨无阻地送来。却被这边衙门给忽悠了——各种敲诈勒索、各种巧立名目。让这位兄台晕头转向、应接不瑕,直到回家路费都没了。且还不敢逃,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!

    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?衙前的任务一到,小弟我就得从此没日没夜地忙。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,你让我怎么写完这部书?怎么赚钱?怎么养家糊口?

    截止到这,问题还没激化。因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。人多力量大嘛,灾难均摊,问题也就小点,可实际和理论永远是脱节的。因在宋朝,富豪级家族、中举的人家、出家人、女户(没男丁)、单丁户…等等都有豁免权。这些人刨除在外,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。

    这样多的任务、这样密集的中奖律,只能造成一个结果——破产!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!且这还是次要的。更让人发指的是他们破产后的社会现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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