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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31  (第1/4页)
    起把匕首抽出。    鲜血把特里斯坦的裤管湿透,再一滴一滴没入地板。    周围的喧嚣似乎都静止了,血液打在地板上的声响却如雷鸣般震耳。    特里斯坦对后来如何处理如何交涉已经没了印象,只记得自那一天起——他得到了后半辈子职业生涯的第一桶金。    他把大衣捂得紧紧的,小跑似的回了垃圾场一样的废弃厂房。他把这个厂房称为家,因为加雷斯就躲在角落的柜子旁等他。    特里斯坦也一并缩到角落里,用力地喘着气。他的大衣全是变了色的血迹,脸上也满是几天没洗掉的污泥。    加雷斯瑟缩在他的旁边,用脑袋蹭了他一下。特里斯坦这才回过神来,把衣服里的袋子掏出来细看。    唉,那金子的味道是那么好闻,他把袋口打开,几乎把整张脸埋了进去。他深深地嗅吸着金币的气息,恨不得这一辈子就这样溺毙在里面。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袋金币,他如愿以偿地吃了一个月的rou。    他没有买一件像样的衣服,也没有想过把金币存起来。剩余的钱他拿去换了一把更好的匕首,更尖锐,更锋利,它能让他更快地完成任务,也能为他带来更多的金币。    这就是一切的开始,而他以为这能持续到永久。    日复一日,特里斯坦逐渐习惯了赏金猎人的身份。这个职业来钱快,来钱多,他不需要在任何一个地方久留,无论是逃避巫师的追捕还是普通人类仇家的追杀都很方便。    金币就这么一袋子,花完了再去换。    他没有存款,加雷斯是他唯一需要留存的财富——是的,在加雷斯搞丢了那个布包之后,他就成了特里斯坦和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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