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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荒庙,守护一方的土地公婆,脑袋滚到地上,供桌上比神还张扬,跋扈岔腿坐着的人,是那天用枪托住常乐的头儿。 中间一口烧香的炉子点着火,四周围森森的眼睛,把常乐和渠锦堂比得芝麻粒儿小。 有人阴阳怪气地吹哨,上来把他们一左一右地扯开:“又不是小娘们,搂那么紧干嘛,分开!” 领头的笑笑,抻着桌沿跳下来,三两步踱到他们面前,擦过渠锦堂,笑眯眯地来到常乐跟前,眼神,轻佻地在他身上走了一遍:“你们俩,谁是管事的?” “我!”渠锦堂被两个挎枪的兵揪麻雀翅膀似的摁跪半条腿,昂头大声喊,“我是管事的!” 领头的睨眼打量他身上的布衣,那天混乱中确实有人叫了声少爷,可是对谁,他不好说,但他有办法弄清楚:“你?”他像是有分晓了,绕着常乐转圈,手指划过缎子的衣襟,停在胸口,“没见过老板穿布衣,倒让伙计穿绸的。” 嘶喇,常乐的马褂连长衫,全给扒开,渠锦堂嘶吼着挣扎,挨了好些拳脚,也没停下那只手,揪住常乐里衣领口上的那粒扣子,用力往下一扯。 全瞧见了,晴天下白雪无痕的一身好皮肤,左右一对樱色的乳,秀气的、干净的、新世界里的一把韶光似的,暴露在一屋子饿极了眼的男人当中。 十天半个月没碰过女人,领头的气儿也沉了,两根手指拨过乳尖,拽住他胸前的玉帽花,常乐红着脸伸手去抢,来不及了。 白玉莲花高高举过头顶:“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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