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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买下喇叭裤 (第3/4页)
菜,往后一靠,“反正我打定主意了,过两天我就不在李德民那儿干了!一周之内吧,我在家里准备准备。等一切妥当,我就去春城找我表弟去,我得跟着他一起腾飞才行。” 他深知什么叫鸟随鸾凤飞腾远。 自打认识余天以来,他一直在心里细细品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。 少年老成。 临危不乱。 胸有成竹。 这是他给余天的定义。 他也总是觉得,自己的年纪虽然比余天大上十几二十岁,可聊起天来,自己却老像一个顽童一样,面对余天浩瀚如海的知识,自愧不如。 “好。” 余天做了总结发言,“我未来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,这制衣厂,其实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。我只把他作为基础根基,用来暂时安置我家里人和你们这些朋友。等到以后,咱别说一个小小的制衣厂。就算是京城、深城、杭城、羊城这些大都市,咱们也都要占据半壁江山。” 这话听起来很大。 换做旁人讲的话,王东岳和二狗子没准儿就大嘴巴子抽飞了。 但余天不同。 他言语深沉,毫不露怯,说话时,他目光深邃,仿若这双眼睛能看到的所有东西,他都会收进自己手里一样。 他的眼中,有星辰大海。 蛤蟆在一旁看的最真切。 他暗自庆幸当初余天能收下自己作为小弟,更庆幸自己没贪财。 想想以后的日子,若真如余天所说,那般生活,又岂是现在的他能想象出来的? “大哥!” 蛤蟆很是激动,连干三杯,噗通一声单腿跪在地上,“我蛤蟆这辈子就跟你了,至死不渝。我对你唯命是从,指哪儿打哪儿。我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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