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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(第1/3页)
也许他意识到我们在谈恋爱,接吻是表达爱意的手法;又或者他只是纯粹不习惯,就像我不习惯从他的床上醒来。 我又一次默念道: 我和我哥在谈恋爱。 简直是不可思议!一时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他的阑尾,它让池易暄失去意识,却也让我得到了一个牵他手的机会。 我突然憎恨起冬天,零下十几度的天气,牵手时得隔着厚厚的棉手套。走在户外时,我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塞进口袋,这样牵他时便能够离他更近一点。 我隔着他的手套去揉他的手,能够摸到细长的手指与分明的骨节。 感谢这场纷纷扬扬的大雪,感谢厚重的毛衣与羽绒服将我们包裹起来。我们藏在人群里时像两个被毛线缠裹的黑点,微不足道,渺小的黑点靠得近一点也不会惹人注目。池易暄在这里有不少同事,我得多为他考虑,不免思考起来,夏天该如何与他相拥。 “不冷啊?”他握着我的手抬高,看了眼我冻得通红的手背。 “不冷。”我将手放下。 为了证明我真的不冷,我们还去吃了冰淇淋火锅。点了两人份,但我只允许他吃了两、三口。 马路边的人行道上堆了几只大小不一的雪人,我路过时走不动道,转身找来石头和树枝,为它们装上眼睛和鼻子。南方长大的我们很少见到如此大的雪,池易暄的指尖捏在树枝上,正在为雪人调整鼻子的位置,我趁他不注意,从地上抓起一个雪球,塞进他的脖子。 他浑身一哆嗦,立即伸手去掏围巾,“你想死啊。” 好不容易将它掏出来,他艰难地弯下腰,像在从洗衣机里掏衣服一样,将一堆雪胡乱揽进他的臂弯。我故意跑得很慢,将帽子带上后拉紧松紧绳,只露出两只眼睛,嘲笑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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