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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肩伤 (第3/4页)
”柳知桀道,“个中有些复杂。” 武佟殴伤王氏的事,大约是在武佟下狱三四日前,当时王氏伤得极重,再加上此人已近花甲,身体原就不太康健,算是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。大理寺审过此案后,定了一月的辜期,此间均是武家人在照料王氏。 所谓辜期,即所伤之人伤势惨重,只吊着一口气,当下难以定夺罪犯死罪而确立的期限,辜期一到,若所伤之人存留于世,则判罪犯以伤人之罪,若死,则判杀人。因此,为减少刑罚,罪犯家人会对所伤之人悉心照料,保其能活到辜期届满那一日。 武佟jianianyin罪在先,再次也是流放千里,只看王氏辜期一到,便可数罪并罚,一同定罪,少说也是斩监候。 但是,王氏虽在辜期内去世,但却不是因为武佟。 柳知桀道,早年间王氏家贫,欠下不少债。前日王氏的债主找上门,见其家徒四壁,无以偿债,一气之下,把王氏从榻上拖起,毒打一顿。武兆听到风声,立刻就找人前去医治,却还是因为王氏伤势过重,还是没熬过昨夜。 “王氏新伤旧伤加在一起,身上多处溃烂,死状惨烈。仵作传话来说,有八成是新伤所致。” 晏淳点头,“此番,倒是便宜了武佟。” 辜期内外因致死,断案不可加害于罪犯,只能定伤人之罪。加之武兆官至兵部重臣,若是上请,对武佟怕是难定死罪。 “现下王氏债主已归案,狱台在押候审,大人是否要亲自提审?” 晏淳半晌没说话。 既然王氏已是半死不活,那债主何必又下此重手。京城重案在大理寺管辖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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