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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三十章 该抓就抓 该杀就杀(五更) (第2/5页)
程度的赋税优免,但这个优免是有限度的。所以除开优免的份额之外,官绅和平民百姓一样,该交税的交税,该当差的当差,并不得特殊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官绅们无视国家法令,上下勾结,冲破法定权利界限,实际上实行的是全额优免,所谓“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。” 不仅官绅本家如此,依附于他们的佃户,疏属远亲,也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,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。这样,官户便成了躲避国家赋税、徭役的渊薮,此便是所谓的投献。不仅平民百姓把自己的田地投献官绅,甚至一些没有功名的庶民富户也“籍其产于士大夫,宁以身为佣佃而输之租,用避大役。”投献之风愈演愈烈,穷者越穷、富者越富,最终酿成崇祯年间的大祸。 现在既然这些富户认为他们不当向官府交纳清廷治下的钱粮,那便让他们交纳崇祯、天启年间的欠税,他们又有何话说?除非他们几十年来一直奉公守法,该交的钱粮一文不少,该服的徭役也都一桩不落,然而,这可能吗? 蒋国柱很有感触,江南这帮官绅富户在明朝时仗着官府不能拿他们怎么样,这才公然不纳税。清朝来了,不纳税不敢,便变着法子勾结官府的书吏,甚至直接贿赂官员,从而达到再次免税的特权。蒋国柱记得一桩事,那是他刚上任时,就有苏州和松江二府富户无视清廷催征法令,将本该缴纳的赋税(三十税一)整整拖欠两年。也正是因为这桩事,才促使蒋国柱生了起大案的心思。 不过这提议倒是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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