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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三一 期以忠义酬明君(五) (第2/5页)
报了一叠厚厚的报纸,放在傅山桌上。 傅山买茶和点心不过花了二三十纹,这报纸却足足花了他一分银子。等他抱着这些报纸回到客栈想慢慢看时。却被小二嘲笑了两句,怪他不从店里买,偏生跑出去受这累。傅山这才知道,原来南京只要有上房的客栈,一样有这些报纸,而且还要比茶楼里的便宜一钱。 这么多报,哪里来的这么多纸墨! 傅山脑中只是闪过这个念头,旋即抛诸脑后,全部心思放在了这些报纸上面的讨论中。 明季江南本就有到处都有书坊。书坊里自然养着写书稿的作家、点评时文的老手、刻字的师傅。可谓从写、编、印、售一条龙。报社就是仿照书坊建立起来,自然也养了不少编辑之人。 傅山很快就发现有些文章是出自一人手笔,有些却是以别号刊发,不知本尊何人。 报社一般也不会故意探寻这些笔名之后的人物来头,反正多半是当官的。有了报纸之后,能够发出声音却不用暴露自己身份,这令朝野士人格外欢迎。因为写成奏疏有押错宝的可能,而发表在报纸上。却可以等水落石出之后,选择跳出来承认。或是压根让那个别号消失不见。 更别说走通政使司的路数将奏疏递上去,万一被皇太子批一个“风闻言事”、“夸夸其谈”,转眼之间就会从官员跌落为“罪官”。运气好点的发去县里管学政,运气不好的直接下放乡间村学当蒙师。而在报上发文却没这个风险,趋利避害之下,谁还递本子进通政司。 也是因此。大明的报业一开始就没有“稿费”这个概念。不过《曲苑杂谭》在收话本、小说的时候倒会给一些微薄的“润笔”。碰上写得精妙的,有好心的读者会将银钱送到报社,由报社转给作者做“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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