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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31章 革种姓的命 (第4/5页)
列日涅夫本来以为会在印度遇到一群受苦受难的贱人革命家,可是没想到遇上的确是比沙俄的贵族老爷还高贵的婆罗门革命家……这帮家伙看人的眼神就反动,怎么能领导革命? 而当过国大党主席的钱德拉.鲍斯身上的气质看上去还让人舒服一点,没有那种浓郁到抹不开的贵族气息和强烈的优越感。勃列日涅夫猜想他家里一定不是特别有钱,血统大概也不是特别高贵…… “桑贾伊,”鲍斯亲热地唤着舒拉克的名字,“你们准备怎么废除种姓制度这个捆住了印度民族手脚的落后体制?” 种姓制度有多糟糕,外国人是很难理解的。一般的外国人只知道什么婆罗门、刹帝利、吠舍、首陀罗和达特利等五大种姓。 实际上印度种姓制度远不止这些,五大种姓只是简单的归类,真正支配印度人(印度教信徒)生活的是所谓的“亚种姓”。而“亚种姓”都是和职业挂钩的,也就是说,种姓制度最大的作用是职业世袭,然后才是社会等级的固定。 或者说,社会等级固定的基础是就职业世袭。种姓不仅固化了阶级,甚至还固化了职业。它将印度人划分成了一个个“职业集群”,每个集群都有一个亚种姓,世世代代从事同一种或者是类似的职业。 比如鲍斯的种姓对应的就“宫廷抄书匠”之类的职业(文书之类的),而他爸爸就当了著名的大律师——在印度人看来律师和抄书匠差得也不太远,都和文书有关,所以老鲍斯可以从事律师的工作。如果鲍斯的种姓对应的是掏大粪(达特利的亚种姓有干这个的),那他就完了,他爹也当不上能赚大钱的律师,他也没机会去上剑桥,一辈子和臭哄哄的大粪打交道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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