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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 (第1/6页)
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,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。纠缠到一起,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,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。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,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,死死撑住,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,将鞑子彻底摧毁。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,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,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,披着厚重的铠甲,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,牙尖爪利,坚不可摧,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。 战马飞驰,张峰双手擎着长枪,他并没有抓死,掌心空了出来。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,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,如果抓得太死,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。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,只有一击之力,就会从中间断开,避免反弹的力道。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,张峰第一次听到,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,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,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,比起大明还要先进。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,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,重新训练骑兵,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! “老二,千万别坑爹啊!”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,离着鞑子越来越近,二十步,十步,五步……-长-风,≯→ t机会来了! 张峰咬紧牙关,丹田用力,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。 噗嗤! 长枪刺穿铠甲,扎进心脏,鲜血狂奔而出,眼看着不能活了。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,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,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,枪杆突然断裂,卸去了力道。 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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