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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五章 唯一解法! (第7/7页)
口气。 脑海中。 继续「翻阅」自己用【过目不忘】技能背下来的各个法条。 从各个不同的法条中,寻找可以伸张正义,追究对方责任的一点。 时间缓缓推移。 一个小时后。 《刑法》中的所有内容,被秦牧里里外外翻了个遍。 随后。 又调动了脑海中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,疯狂查阅了 起来。 司法解释...... 是最高院出台的,对刑法的扩充条文解释。 在刑法没有规定的领域,则以司法解释为准,相当于额外法条。 因此。 许多法律专业的人,精通《刑法》《民法》还不行,还得了解最高院出台的浩瀚繁杂的司法解释。 每个司法解释...... 都针对了相关具体案件,可以被当作未来该类似案件审理时的准则。 就有点类似于...... 西方的判例法体系。 以司法解释来当作判罚依据。 「咦?找到了。」 两个小时后。 秦牧翻阅了大量司法解释,终于在八年前,最高院出台的一起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找到了一条依据。 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」 看着这条法律解释。 秦牧的目光闪烁了几下,总算露出了一丝喜色。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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