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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三章 律师临阵脱逃了? (第2/7页)
你的当事人。 他们.... 总会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坑你。 ...... 晋城。 养老院。 法律顾问办公室。 在将李卫国带回来之后,秦牧便回到了办公室。 准备起诉状。 这次事件.... 是他经历过的案值最小,也最为简单的。 涉及的纠纷只有几桶鱼。 偏偏对方..... 不肯将这些鱼归还或者放生。 一般人或许睁只眼闭只眼了,但他不能。 「终于搞完了。」 一个小时后。 看着自己准备好的起诉状以及系列证据资料,秦牧伸了个懒腰。 起诉状.... 起诉的自然是对方故意侵占他人财产,且拒不归还。 要求判处这七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个月不等,并进行赔礼道歉,归还鱼。 而证据... 则是当时围观群众们用手机拍摄的一些录像。 其实。 在事后,他就找到了几个围观群众,要到了这些资料。这些群众也十分配合。 很爽快的就把证据给他了。 此外。 还有当时的出警记录,以及执法记录仪上的录像可以作为辅助证据。 证据链还是比较充足的。 可以佐证这些鱼都属于李卫国,毕竟齐亮磊等七人已经亲口承认了。 随后。 准备好相应资料,秦牧便带着李卫国一起前往了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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