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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七章 张玮:我的当事人怎么没了? (第9/13页)
的都只有减刑辩护。 而紧接着。 张玮也上前了一步,替张狂辩护道:“我方认为,公诉人对我方当事人提出的控诉量刑过高,有失偏颇。” “我方当事人虽然存在唆使、教唆、执行行为,但主观意愿上,只是为了赚取律师费,不能简单的归于教唆犯罪,而应当属于共同犯罪。” “在共同犯罪中,他起的作用是次要的,并非是核心犯罪人员,属于从犯。” “行贿的钱财,也是刘桥所提供的……” 在这个环节。 他提出了共同犯罪的概念,力求把张狂辩护成为从犯。 只有从犯…… 才可以酌情减刑。 “既然如此,那本案的争议焦点,便在于量刑。” 审判长闻言,接着总结道:“下面进入举证、质证环节。” 庭审继续进行。 公诉人一一上前,陆续展示了他们掌握的各种犯罪证据。 这些犯罪证据…… 都足以指证刘桥和张狂的罪行。 在这个环节里,两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没有进行挣扎。 二十分钟后。 质证结束。 再就是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。 在这一环节。 张玮先发制人,将己方的责任,都辩到了刘桥身上。 而对方的辩护律师…… 似乎功课没做足,有些招架不住。 被张玮有理有据的辩护全程压着。 旁听席。 张清源等人则是听的一头雾水。 对于这些法律上的专业名词…… 他们都不是很了解。 完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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