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叶莲_分卷阅读114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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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114 (第4/4页)



    然后女人进门,带着一个镶了芝麻大点玉的簪子,一双凤眼斜飞着,满是风情。云鹊从那女人一进门便喜欢上来,白马镇从没有像她这样漂亮的人。

    可是人怕总是犯贱的,若别人喜欢你,你便不屑一顾,若不喜欢你,你便上赶着倒贴。

    云鹊与她继母,便是这个状态吧。一个不屑一顾,一个上赶着倒贴。

    云鹊大概是从五岁起,便开始洗衣服了,刚开始是夏天,水凉快得很,也舒服地很。

    云鹊洗着衣服,从来都不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。她总是反反复复地搓着衣服,要将角落里面一丁点儿的灰尘都搓干净了才罢休。

    唯一不便的是,手泡在满是皂角的水里久了,指头便变得木木的。

    到了冬天,继母说,孩子太小,洗冷水要冻坏的。

    云鹊还说:“不会,我身子好,母亲才该小心着些。”

    继母笑了笑,将水热了热,还给她洗。

    到后来……后来没过几天,继母怀孕了,没法烧热水了。云鹊个子矮,够不着烧水的灶台,她在台子边折腾了好久,终于xiele气,回头瞧见那刚从河里打上来的水,想:“有什么怕的?不就是一摊子冷水吗?”

    于是,一直到她被卖进牙行,到她被牙婆子训练着礼仪,到她低着头被高家的主子挑来拣去,到她有幸做了高家二姨太太的小丫头,她都一直用冷水洗着衣服。

    那冰冷的水仿佛从五岁那年,就淌进了她的骨子里,将她的骨头冻得晶莹剔透。她爱惨了在冬天将手猛扎子塞进冰水里的感觉。

    后来她被分过来,分到高云长的院子里,当了二等丫头,不再做洗衣服的活计,可她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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