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之报复女神_【都市之报复女神】(9.1-9.8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【都市之报复女神】(9.1-9.8) (第17/26页)

一听赵政昊以后只能在轮椅上生活,暗自窃喜,可韩立群却说有人能治好,宋婉瑜顿时又气得不行。

    「此人不是我们医院的医生,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解释道。

    「本将军的命令和面子,难道还有人敢不给吗?」

    赵剑青冷哼道。

    韩立群心里暗想,他还真敢不给你面子,毕竟奉阳林氏的面子,韩先生照样敢不给的。

    「还磨蹭什麽?不管是谁,立刻去把人请过来,只要能治好小昊,不会亏待他。」

    宋婉瑜表现得很在乎,很关心赵政昊的样子说道。

    韩立群说道:「我这就联系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走出办公室,赶紧给韩东打电话。

    而韩东此时在去市医院的路上。

    接到韩立群的电话,韩东问道:「那对母女怎麽样了?」

    「韩先生放心,小女孩正在做手术,有您的绝世针法为其续命,她不会有什麽危险。只是……」

    韩立群欲言又止。

    「韩院长,你有话便直说,不必吞吞吐吐的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咬了咬牙,还是把赵政昊的事说了。

    「韩先生,我们医院实在是没有办法了,可赵将军已经发了狠话,求您出手帮帮我们,否则一旦被抓进卫戍区监狱,我们不死也要脱一层皮啊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是真的害怕,只能苦苦哀求韩东。

    但他心里很清楚,韩东大概率不会答应,毕竟这件事太棘手了,只要不傻都不想掺和进来。

    治好了,当然能得到赵家的好处,可万一治不好,那就遭老罪了。

    这种明知风险极大的事,换做他设身处地,即便能治,也绝对不会出手医治。

    医生,不受威胁!

    这是医生的尊严!

    可惜,面对赵剑青,韩立群保不住尊严!!!

    第九集:第六章

    韩东听完韩立群的话,心里顿时一乐。

    「韩院长,你可真会给我找麻烦啊,你真把我当成你医院的坐班医生了?」

    韩东调侃道。

    「啊……这……韩先生,若非万不得已,我也不敢向您开口啊。那赵剑青霸道酷烈,您行行好,救救我们吧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都快急哭了,一想到被抓进卫戍区大牢,他就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韩东淡淡一笑道:「你可知道那赵公子是怎麽受伤的?」

    「听说是被人打的。」

    韩东忍着笑意继续问道:「那你知道是谁打的吗?」

    「不知道是哪个胆大包天的狗东西,害人害己,把我们这些无辜的医生都连累了,王八蛋!」

    韩立群破口大骂。

    韩东顿时脸色一沈道:「你口中的王八蛋,就是我!」

    韩立群顿时懵逼了三秒钟,然后擡手抽了自己一耳光。

    「韩先生,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,我也不知道这位敢于挑战权贵的勇士就是您。我就说嘛,放眼洛城,不畏权贵的正义之人,舍您其谁!」

    韩立群脑子转得还是很快的,立马一个彩虹屁拍了过去。

    不过韩立群此时一脸苦逼,既然打伤赵政昊的人就是韩东,那韩东肯定就不会出手医治了。

    韩东懒得再听韩立群拍马屁,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韩立群拿着手机,摆出一副死妈脸,欲哭无泪,迟迟不敢返回办公室去。

    「爸,你怎麽了?脸色这麽难看。」

    韩雪莹从电梯里出来,看到韩立群瘫坐在椅子上,如丧考妣的模样,顿生担心。

    韩雪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袖蕾丝上衣,搭配着蕾丝包臀半身裙,脚踩高跟鞋走来,二十七八岁的年纪,身材气质都十分出挑。

    「我没事,你怎麽回来了?」

    韩立群看到女儿,赶紧收拾了一下情绪,努力挤出一丝慈祥的笑容。

    韩雪莹说道:「我休假三天,回来看看你们啊。」

    「那你先回家吧,我还有事要忙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说罢,便进办公室去了。

    韩雪莹则是一脸疑惑的自言自语道:「老韩今天咋回事?平常我一回来,高兴得不得了。」

    韩雪莹走到办公室门外,侧耳偷听里面的动静。

    办公室里,赵剑青已经得到手下的汇报,确认韩东已经逃走,赵老爷子安全。

    见韩立群回来,脸色不喜的问道:「你说的医生,什麽时候到?」

    韩立群硬着头皮道:「他拒绝医治。」

    「什麽?!」

    赵剑青眼睛一瞪,勃然大怒:「他算个什麽东西,敢拒绝本将军的命令,是不是活腻了?」

    韩立群咽了口吐沫道:「他……他就是打伤赵公子的人。」

    韩立群此话一出,众人顿时懵了。

    「韩立群,你耍我是吧?你信不信,我马上把你扔进大牢里去。」

    赵剑青愤怒道。

    「没有啊!我哪敢耍你。韩先生亲口说赵公子就是他打伤的,而我说的神医,就是他!前些日子曹司长中了剧毒,危在旦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