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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774章 造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 (第2/4页)
CP霸气!”    “所以宋雯报警抓韩图,雪梅报警抓陈珏,行啊!”    “韩图是买凶伤人,那陈珏是什么罪?”    “陈珏是造谣啊!”    “造谣的多了去了,最多就是道歉,你见过谁被抓的?”    大部分网友都击节叫好,但也有少部分人提出了质疑,认为警方抓走陈珏不太适合。    “虽然陈珏做了坏事,但哪条法律说她违法了?”    “难道就因为苏青梅和林舟很红,所以就能享受特殊待遇?”    有人甚至暗戳戳地带起了节奏,苏青梅和林舟的粉丝都很气愤,仔细一看才发现,这些质疑的人大部分是方宇的粉丝。    方宇和雪梅CP积怨已久,在之前林舟被质疑出轨时,跳的最欢的就是方宇的脑残粉。    没想到现在这些人还不依不饶。    面对质疑,青舟工作室很快回应:    “科普一下,关于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行为,有可能承担三种责任:    第一,民事责任,民法典1024条: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,如果实施侵权行为,要进行赔偿、道歉等民事责任。”    “第二,行政责任,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: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。”    “第三,刑事责任,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: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如果以上情节确认,陈珏最高会被判处入狱三年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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