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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节 (第1/6页)
祝珩想不通他哪里受了气:“不喜欢他们住在这里吗?放心吧,他们明日就会哭嚷着要离开。” 由奢入俭难,尝过了被服侍的滋味,又怎么愿意自己动手。 “我才不在意他们,惹我生气了一刀一个。”燕暮寒撇了撇嘴,扑到祝珩怀里,“长安以前吃了很多苦,我遇见你太晚了。” 原来是在心疼他。 祝珩轻叹,心里软下来,燕暮寒关注的点总是很特殊,似乎一直都与他相关。 “十一岁遇到我还晚啊,再早一些,明霁是想给我做童养媳吗?” 高门大户会给儿子养媳妇儿,从小养大将小女娃放在身边养大,作为童养媳,既能培养夫妇间的感情,这样养出来的媳妇又很听话,乖顺。 祝珩调侃着,忍不住想了一下那个画面:“我们明霁从小在我身边养大,整日跟着我,黏着我,与我同吃同住,我作画时研墨……” 他说了一通,突然间发现,除了同住,其他的事明心都做过。 但很奇妙,换成明心,祝珩只觉得这些事做起来像书童,如果是燕暮寒的话,平白就多了些许暧昧情愫。 看来还是得分人。 祝珩福至心灵:“给我做童养媳,你愿意吗?” 燕暮寒的耳朵红透了,眼睛却像亮的吓人,像是扭捏,又像是委屈:“你以前说过的,我本来就是你的童养媳。” 祝珩怔了一瞬,一些熟悉的画面在脑海中浮现,那是在明隐寺里,他和燕暮寒相对而坐,比划着什么,老和尚捏着佛珠,慈爱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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