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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三二节 大乱之后有大治 (第3/5页)
、侯思止、郭霸、焦仁亶、张知默、李敬仁、唐奉一、来俊臣、周兴、丘神勣、索元礼、曹仁哲、王景昭、裴籍、李秦授、刘光业、王德寿、屈贞筠、鲍思恭、刘景阳、王处贞二十三人,残害宗枝,毒陷良善,情状尤重。” 酷吏招致天怨人怒,而武则天的政治智慧超人,一旦宿敌廓清,她又显现出她的精明来,于是诿过这些酷吏,毫不犹豫的将这些天怨人怒的酷吏们一脚踢开,她的驭下之术得心应手,而倒霉的则是那些昔日呼风唤雨,飞扬跋扈的狗腿子们。 酷吏无一个有好下场,最后全都死得很惨,所谓“积恶之家殃有余”,这也算是冥冥中的一种报应了。(有的酷吏被摘出,如吉顼,也害了一些人,但他站队准确,所以没被清算) …… 大乱之后方有大治,七月初七,驸马都尉韦晞上表贺七夕节,表达美好愿意,曰七夕节代表生机,生与人命相关,人命关天,人力珍贵! 他上奏道:“……臣在西方,人烟稀少,百里内无一人! 有人,方有社会,才能拥有一切。 臣愿陛下,慎刑!” 然后他表奏曰:“自我朝以降,太宗皇帝确立’三复奏‘和’五复奏’当可坚定实行。” 唐太宗规定了“三复奏”和“五复奏”两种,即地方的死刑案件适用“三复奏”,京师的死刑案件适用“五复奏”。司法官员不奏或者奏了未批而擅刑者,要受刑事处罚和撤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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