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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(第2/3页)
就是因为抓不到骨头可以做骨刀的陆地生物么。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头仿佛也不太好找。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聪明小天才金溟呢。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,趁手的石头不好找,无主的骨头却容易找。 野兽分两种,吃rou的和吃草的,但没有专门吃骨头的。 食物里的小骨头会被消化能力强的野兽直接吃掉,剩下的便会用牙齿舌头一点点啃干净rou,最后咬不动的大骨头则会被弃掉。 而像秃鹫这种没有牙的大型鸟,即便会直接吞食带rou的骨头,也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头。 大骨头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。 连人类这种丧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来美味吃法的物种,也只是炖个骨头汤,吸个大骨髓什么的,最终还是得把大骨头扔掉。 做骨刀的骨头,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捕猎得来。 有时候,捡破烂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方式。 毕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宝的丛林里捡破烂,应该是没有城管敢来驱赶的。 凭借金雕优秀的嗅觉,金溟很快便在一处灌木丛旁不同寻常的凹陷处停下。 他趴在地上像吸尘器似的又使劲闻了几遍,可以完全肯定,这处凹陷,是个——坟包。 荒野丛林出现一个规规整整的坟包,金溟却一点也没有昨夜的惊讶恐惧。 他气定神闲地拿翅膀扫了扫平滑的表面,倒认真欣赏起来。 “啧,瞧这藏风聚气,枕山面水,气贯隆盛,必有大墓。” 金溟站在上面跺了跺爪子,“呸呸”两口搓了搓翅膀,一副“来活儿了”的模样。 金溟的鸟生职业规划转瞬从捡破烂升级为摸金校尉。 坟包的土壤十分松软,金溟不算费力地挖了大约一个小时,土层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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