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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四章 参加婚礼 (第2/4页)
绣“银钩”。 上衣和裤子是青、红布加蓝裤腰,鞋子是高粱面白底鞋,鞋底厚。 在部族人心中,繁多的色彩里面,红色则最受人青睐,红色有着热烈、鲜艳、醒目、样和之感,因此喜红者诸多。 有色必有红,久而久之,天叔的这种部族,在生活上也形成了无红不成喜,有喜必有红之俗。 看着自己这身红,蓝,青,三色相间的礼服,秦枫城忍不住满意点头,不愧是部族里的人结婚,就连客人的衣服都准备的这么喜庆。 “好帅。” 瑾萱军主眼睛一亮:“秦小友,你果然不愧是冰霜的小师弟,冰霜都长得那么漂亮,你这个小师弟,比她还要好看。” “可不是。” 檀雅军主也笑:“谁要是能嫁给秦小友,那可是积了八辈子德。” “……” 秦枫城被两人夸的一脸黑线:“两位军主,你们说笑了,我们现在走吧,对了…共主呢,他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?” “小友。” 夫人慈爱一笑:“你们先过去,等稍后我和他再过去主持婚礼,放心,我们一定会到的。” “原来如此。” 秦枫城点头:“好,老夫人,那我们先去。” 说完。 秦枫城便跟着瑾萱和檀雅两位军主离去,看着秦枫城穿着喜气洋洋的衣服离去,老夫人满眼宠溺喜欢之色,宛如看自己的孩子一般。 部族之内。 欢声笑语,高歌燕舞,到处都是热闹景象,今天的场景好像比过年还要热闹几分,村子里的人全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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