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三国当混蛋_【我在三国当混蛋】(1036-1050 完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【我在三国当混蛋】(1036-1050 完) (第14/19页)

他提拔了邓艾、王基、州泰等人,培养了大批有用之才,为曹魏的长治久安奠定基础。

    在三国时期,司马懿以出色的内政才华和远见卓识,成为治理天下的先锋。

    相较于荀彧的早期贡献和诸葛亮的短暂辉煌,司马懿的内政智慧更具延续性和深远意义。

    他的大兴屯田、兴修水利和人才提拔成就,为曹魏的兴盛立下了不朽的功勋,使得他成为三国时期第一内政奇才的当之无愧的人物。

    这并非说诸葛亮就不行了,只是受限于人罢了。

    如果关羽没有丢失荆州,诸葛亮还能比司马懿做的更好。

    因此这两个人是被重点培训的,起个头,带着下一代的青年才俊继续的为秦国添砖加瓦。

    至于庞统,已经转型了,成为了军部的人物,不会去涉足仕途。

    如今天下初定,秦国安稳,还有不少盗匪要解决。

    而外部的环境更是复杂,罗马只是打下了一部分,没有完全征服,这些是留给太子去做的,也算是功绩。

    在内阁里,听着大臣们议事,这里基本上就是下决定的时候。

    如今大臣们也有派别,地方派系、清流、直臣、同乡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报团取暖,那才是不正常。

    陆明靠在椅子上假寐着,最近播种的太多了,所以需要缓缓。

    不过一想到女儿们在自己的努力播种下,已经开花结果了。

    这种成就感又让他感到格外的刺激。

    好吧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还需要再接再厉才行。

    今天的议题其实就是要不要把飞艇的一部分运用到地方上,飞艇可以搭载很多东西,跨越山川河流,形成了非常及时非常便利的一种运输方式。

    只是如今还不算成熟,有可能有坠落的风险。

    保守派和激进派的博弈。

    毕竟死了人,那可是要负责的。

    能上飞艇的也不是阿猫阿狗。

    每一次死人,其实都是一种损失。

    倒是诸葛亮一再坚持,想要把一部分飞艇调集到扬州一带,那边多山川河流,要建设大桥和水库确实是需要飞艇的协助。

    第1047章 跟meimei出去吃饭

    陆明只是看着,没有去管。

    有争议也是好事,一团和气,那才是有问题。

    没有哪个皇帝愿意看到下面的人一团和气,又不是后宫嫔妃。

    一团和气,联合起来架空自己,那还得了?

    上位者都有疑心病,要是没有疑心病,估计早就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身居高位,不得不查。

    扬州一带其实并不富饶,之前袁术在位的时候,就是搜刮而不知道建设。

    人口严重流失,千里荒地,现在也就是政策改变了,才算是好一些,否则真的有愧于富庶两个字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诸葛亮争取到了,作为一任主官,没点作为,那可就是太难了。

    而且地方财政永远是一个问题,这里还涉及到了地方和皇室。

    教司坊都是皇室的私人业务,那是进皇帝自己腰包的。

    而地方收取的税银,那是要上缴国库的。

    不努力点开办官府的工厂,创建税收,要办什么事情都没钱,那也是足够让人头大了。

    可以说,如今的县令可不好当,汉朝的时候,还能混混日子。

    得过且过就是了,如今不行了,要是混日子,都不用两年,半年不到就要被路下去了。

    日后子弟想要求学,都得看着点。

    恰好这个审核的事情还是由丞相和刑部尚书包拯负责,丞相放权给直臣包拯,包拯铁面无私,而且凡事都是先调查清楚。

    之前曹cao的子嗣贪腐案就是包拯彻查出来的,到了幽州赈灾,发现没有钱粮。

    一开始包拯都以为是当地的县令贪墨了,后来县令主动请罪,并且说了上面根本没有发出赈灾粮款后,包拯才顺着查下去。

    事实上就是没有钱粮来,所以县令只能是煮稀粥,用树枝和落叶弄成简单的帐篷来给难民,完全就不符合规定。

    一般人面对曹cao这种遗老的时候,多多少少的都会有些心虚。

    因为这种遗老以前的谋士和武将都有被吸收,就连儿子女婿之类的同族亲属都有在朝中做官。

    如此势力,一般人是不敢碰的。

    也就只有愣头青的包拯回去碰,这可是能直言不讳的上奏陛下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陆明不在意,留着一个包拯在,对整个朝廷都有好处。

    而且有些事情,也确实是需要这种直臣去做。

    至于空有名声无才华的,那都只是一个吉祥物罢了。

    开完的内阁会议,陆明则是带上了meimei和貂蝉一起出门了。

    微服私访,哪怕是在邺城,天子脚下,也是有着许许多多的门道。

    灯下黑是一种常见的心态,因此陆明才会经常出去走一走。

    来到了南城区,这里一般都是平民居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街道上人来人往的,锦衣卫的探子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