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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过去的梦 (第5/6页)
题,这枚戒指对我来说,除了钱什么都不是。我把戒指给了三月,典当了它,换了七百枚银币——它的价值很明显百倍于它,可当铺就是如此狠毒的存在,在缺钱的人面前,当铺可以无视它的价值,完全随意压价。 不管怎么样,我们终于不用再流浪了,我有药吃了,有饭吃了,我们又买下了这间溪水边的小屋,置办了简单的家具,买了两只鸡、一只羊。 我像个正常人一样站起来生活时,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的事情了。 这之后,我想给人抄些东西赚两枚铜板赖以谋生,但是三秋不肯让我这么做,他说我的手不该做这些。而他有一双巧手,很会做东西,比如勾花、风筝,花灯,他还未被卖入奉欢宫时,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,镇上有一家店就是卖这些的,他问了老板,老板愿意收他做伙计,当然,他是男扮女装。 三月则是开辟了田园,解决了我们的吃食问题。他没有三秋手巧,但是有力气。 我一直觉得,只要我不再生病,一切都会好起来。 后来,山中出现了一位猎户,是位身体壮硕的男子,他来此打猎,无处可住,我们收留了他两日,他便教会了三月打猎。三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,打猎回来——不是吃,而是换钱。 他和三秋都很害怕我生病,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,所以拼命地攒钱。 后来,从京城里传来消息。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,一举进入神祭司,二十天后,她又被破格提拔为天司,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。 在姜国,神官的地位非常崇高,天司更是神祭司最高地位的神官。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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