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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1 (第3/4页)
一声就好。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。 明生哈哈大笑, “还是老样子啊, 惜字如金。”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,从他刚来杂役处,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。 凭他这张脸,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,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, 只有余欢没有。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, 明生起了好奇心,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。 尝试了几次,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,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,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,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。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,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,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, 依旧一言不发。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,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,来了三五天,终于叫他逮着了,好心帮着收衣裳,总不会还臭着脸吧?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。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,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,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,反正他不会。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,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。 他其实一点不笨,相反,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,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,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。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,吃了亏,他很吃教训,有过一次之后,便不会犯第二次。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,也意味着好人很少,一个寝屋六个人,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。 总是不说话,他一个人说,他也是十分嫌弃的,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,只能凑合了。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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