拯救美强惨反派(快穿)_分卷阅读294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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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294 (第1/4页)

    魄。

    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。

    小系统你呢?

    人、到、哪、去、了?

    只是开个会,要开到天荒地老吗?

    陶然拿过笔,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,写下了两个字:辛苦然后交给黎朗。

    黎朗接过了那张纸,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,还有一种飘逸之美,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——临江仙。

    这当然是一手好字。

    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。

    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,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,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。

    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。

    因为他偏爱。

    对于黎朗来说,只有无名的字,才是世上最好的字。

    先前居然还怀疑过,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,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,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。

    两个人的字,实在风格迥异,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。

    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,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yin在书法之中,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,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。

    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,同样也有此等造诣?

    如果用诗家来类比,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,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。

    一个十五岁的少女,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,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,“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。”已经是绝世仅有了。

    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?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?

    黎朗没喝酒,脑子清醒着呢,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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