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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2 (第2/4页)
:本案司法问题参考福建析律律师事务所朋友的意见。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有了脑洞,就要及时写出来,不能跟人家聊了又不写,出了事你就懂得痛了。 第28章 证据 陈美玲被这一连串犀利的言论给砸晕了,只得抓着自家请的律师问策。 林苏的老家是个三十八线小县城,哪里有什么水平优秀的好律师? 在接下来的庭审当中,陈美玲也抛出了不少“证据”。比如二人来往的明信片,二人的合照,甚至是毕业后回到本地工作的老同学的证词。 “这些证据只能表明我的当事人和笔记的主人是同学关系,她们在同窗的三年中有所来往,并不能直接证明我的当事人亲眼看过那份笔记。” 同学? 同学之间互相连姓名都不通的多了去了!同学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的都大有人在。 能说明什么啊! 陈美玲瞠目结舌。 她把笔记捂了这么多年,本就是存着一个“万一见鬼了呢”的心思,却没想到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。 笔记的内容来源她心知肚明,如果真像大家最近劝她的一样“早点请人把故事整理出来不就好了”,那么今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人只会是自己。 她一时慌乱,脑中灵光一现,当庭喊出:“我,我还有证据!我能证明我女儿和林苏的关系不是一般同学,他们是……对,是合作伙伴!” 林苏的眼睛,自开庭后,第一次主动投到了陈美玲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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